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旅游業是戰略性產業,資源消耗低,帶動系數大,就業機會多,綜合效益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旅游業快速發展,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產業體系日趨完善。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日益增長的大眾化、多樣化消費需求為旅游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為充分發揮旅游業在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現就加快發展旅游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放,加強統籌協調,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把旅游業培育成國民經濟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
(二)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破除體制機制性障礙,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實現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務之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消費需求;堅持以國內旅游為重點,積極發展入境旅游,有序發展出境旅游;堅持因地制宜,突出優勢,推動各地旅游業特色化發展;堅持節能環保,合理利用資源,實現旅游業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目標。到2015年,旅游市場規模進一步擴大,國內旅游人數達33億人次,年均增長10%;入境過夜游客人數達9000萬人次,年均增長8%;出境旅游人數達8300萬人次,年均增長9%。旅游消費穩步增長,城鄉居民年均出游超過2次,旅游消費相當于居民消費總量的10%。經濟社會效益更加明顯,旅游業總收入年均增長12%以上,旅游業增加值占全國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12%。每年新增旅游就業50萬人。旅游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力爭到2020年我國旅游產業規模、質量、效益基本達到世界旅游強國水平。
二、主要任務
(四)深化旅游業改革開放。放寬旅游市場準入,打破行業、地區壁壘,簡化審批手續,鼓勵社會資本公平參與旅游業發展,鼓勵各種所有制企業依法投資旅游產業。推進國有旅游企業改組改制,支持民營和中小旅游企業發展,支持各類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旅游企業集團。積極引進外資旅游企業。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對外商投資旅行社開放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業務。支持有條件的旅游企業“走出去”。要按照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的要求,創新體制機制,推進旅游管理體制改革。支持各地開展旅游綜合改革和專項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資源一體化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及相關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把應當由企業、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承擔的職能和機構轉移出去。五年內,各級各類旅游行業協會的人員和財務關系要與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門脫鉤。
(五)優化旅游消費環境。逐步建立以游客評價為主的旅游目的地評價機制。景區門票價格調整要提前半年向社會公布,所有旅游收費均應按規定向社會公示。全面落實旅游景區對老年人和學生等特殊人群門票優惠政策。增加旅游目的地與主要客源地間的航線航班、旅游列車,完善旅客列車車票的預售和異地購票辦法。城市公交服務網絡要逐步延伸到周邊主要景區和鄉村旅游點,公路服務區要拓展旅游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自駕車旅游服務體系。規范引導自發性旅游活動。博物館、金融服務網點、郵政服務網點等在旅游旺季應適當延長開放和服務時間。各類經營場所的公用廁所要對游客開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務平臺,促進旅游信息資源共享。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公共媒體要積極開設旅游欄目,加大旅游公益宣傳力度。
(六)倡導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綠色旅游,使城鄉居民在旅游活動中增長知識、開闊視野、陶冶情操。景區景點、賓館飯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業要通過多種形式,引導每一位旅游者自覺按照《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費。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當地文化,尊重服務者,抵制不良風氣,摒棄不文明行為。出境旅游者要維護良好的對外形象,做傳播中華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旅游道路、景區停車場、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資源環境保護等基礎設施。實施旅游廁所改擴建工程。加強主要景區連接交通干線的旅游公路建設。規劃建設水路客運碼頭要充分考慮旅游業發展需求。加快推進中西部支線機場建設,完善旅游航線網絡。確保景區和交通沿線通信順暢。加強重點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設。力爭通過五年努力,全國所有A級景區旅游交通基本暢通,旅游標識系統基本完善,旅游廁所基本達標,景區停車場基本滿足需要。
(八)推動旅游產品多樣化發展。實施鄉村旅游富民工程。開展各具特色的農業觀光和體驗性旅游活動。在妥善保護自然生態、原居環境和歷史文化遺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鎮,建設特色景觀旅游村鎮,規范發展“農家樂”、休閑農莊等旅游產品。依托國家級文化、自然遺產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區。積極發展休閑度假旅游,引導城市周邊休閑度假帶建設。有序推進國家旅游度假區發展。規范發展高爾夫球場、大型主題公園等。繼續發展紅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費熱點。大力推進旅游與文化、體育、農業、工業、林業、商業、水利、地質、海洋、環保、氣象等相關產業和行業的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生態旅游、森林旅游、商務旅游、體育旅游、工業旅游、醫療健康旅游、郵輪游艇旅游。把旅游房車、郵輪游艇、景區索道、游樂設施和數字導覽設施等旅游裝備制造業納入國家鼓勵類產業目錄,大力培育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休閑、登山、滑雪、潛水、露營、探險、高爾夫等各類戶外活動用品及賓館飯店專用產品。大力發展旅游購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紀念品在旅游消費中的比重。以大型國際展會、重要文化活動和體育賽事為平臺,培育新的旅游消費熱點,特別要抓住舉辦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的機遇,擴大旅游消費。
(十)提高旅游服務水平。以游客滿意度為基準,全面實施《旅游服務質量提升綱要》。以人性化服務為方向,提升從業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以品牌化為導向,鼓勵專業化旅游管理公司推進品牌連鎖,促進旅游服務創新。以標準化為手段,健全旅游標準體系,抓緊制定并實施旅游環境衛生、旅游安全、節能環保等標準,重點保障餐飲、住宿、廁所的衛生質量。以信息化為主要途徑,提高旅游服務效率。積極開展旅游在線服務、網絡營銷、網絡預訂和網上支付,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構建旅游數據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業、景區和重點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務水平。
(十一)豐富旅游文化內涵。把提升文化內涵貫穿到吃住行游購娛各環節和旅游業發展全過程。旅游開發建設要加強自然文化遺產保護,深挖文化內涵,普及科學知識。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創意水平,旅游餐飲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經營服務要體現人文特質。要發揮文化資源優勢,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藝、節慶等文化旅游產品。充分利用博物館、紀念館、體育場館等設施,開展多種形式的文體旅游活動。集中力量塑造中國國家旅游整體形象,提升文化軟實力。
(十二)推進節能環保。實施旅游節能節水減排工程。支持賓館飯店、景區景點、鄉村旅游經營戶和其他旅游經營單位積極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廣泛運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實行合同能源管理,實施高效照明改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創建綠色環保企業。五年內將星級飯店、A級景區用水用電量降低20%。合理確定景區游客容量,嚴格執行旅游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土保持。倡導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進區域旅游協調發展。中西部和邊疆民族地區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資源,培育特色優勢產業。東部發達地區、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要通過經濟結構調整,提升旅游發展水平。有序推進香格里拉、絲綢之路、長江三峽、青藏鐵路沿線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環渤海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黃河中下游地區、泛珠三角地區、海峽西岸、北部灣地區等區域旅游業發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務網絡。積極推動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繼續促進內地居民赴香港、澳門旅游。加強海峽兩岸旅游交流與合作。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規劃和法制建設。制定全國旅游業發展規劃。旅游基礎設施和重點旅游項目建設要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和調整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海洋功能區劃、基礎設施規劃、村鎮規劃要充分考慮旅游業發展需要。制定國民旅游休閑綱要。設立“中國旅游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抓緊旅游綜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場監管、資源保護、從業規范等專項法規,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十五)加強旅游市場監管和誠信建設。落實地方政府、經營主體、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健全旅游監管體系,完善旅游質量監管機構,加強旅游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和旅游投訴處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務、衛生、質檢、價格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開展打擊非法從事旅游經營活動,整治“零負團費”、虛假廣告、強迫或變相強迫消費等欺詐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加強旅游誠信體系建設,開展誠信旅游創建活動,制訂旅游從業人員誠信服務準則,建立旅行社、旅游購物店信用等級制度。發揮旅游行業協會的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水平。
(十六)加強旅游從業人員素質建設。整合旅游教育資源,加強學科建設,優化專業設置,深化專業教學改革,大力發展旅游職業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旅游職業資格和職稱制度,健全職業技能鑒定體系,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抓緊改革完善導游等級制度,提高導游人員專業素質和能力,鼓勵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離退休老專家、老教師從事導游工作。實施全國旅游培訓計劃,加強對紅色旅游、鄉村旅游和文化遺產旅游從業人員培訓,五年內完成對旅游企業全部中高級管理人員和導游人員的分級分類培訓。
(十七)加強旅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以旅游交通、旅游設施、旅游餐飲安全為重點,嚴格安全標準,完善安全設施,加強安全檢查,落實安全責任,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機制。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重大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預警制度,重點旅游地區要建立旅游專業氣象、地質災害、生態環境等監測和預報預警系統。防止重大突發疫情通過旅行途徑擴散。推動建立旅游緊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健全出境游客緊急救助機制,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險服務,增加保險品種,擴大投保范圍,提高理賠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旅游宣傳推廣、人才培訓、公共服務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投資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重點景區、紅色旅游、鄉村旅游等的基礎設施建設。國家旅游發展基金重點用于國家旅游形象宣傳、規劃編制、人才培訓、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安排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外貿發展基金以及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時,要對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給予支持。要把旅游促進就業納入就業發展規劃和職業培訓計劃,落實好相關扶持政策。完善“家電下鄉”政策,支持從事“農家樂”等鄉村旅游的農民批量購買家電產品和汽車摩托車。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對符合旅游市場準入條件和信貸原則的旅游企業和旅游項目,要加大多種形式的融資授信支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可享受中小企業貸款優惠政策。對有資源優勢和市場潛力但暫時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金融機構要按規定積極給予信貸支持。進一步完善旅游企業融資擔保等信用增強體系,加大各類信用擔保機構對旅游企業和旅游項目的擔保力度。拓寬旅游企業融資渠道,金融機構對商業性開發景區可以開辦依托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等質押貸款業務。鼓勵中小旅游企業和鄉村旅游經營戶以互助聯保方式實現小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券和中期票據,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消費金融公司在試點過程中積極提供旅游消費信貸服務。積極推進金融機構和旅游企業開展多種方式的業務合作,探索開發適合旅游消費需要的金融產品,增強銀行卡的旅游服務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實賓館飯店與一般工業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政策。允許旅行社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旅行社按營業收入繳納的各種收費,計征基數應扣除各類代收服務費。排放污染物達到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并已進入城市污水處理管網的旅游企業,繳納污水處理費后,免征排污費。旅游企業用于宣傳促銷的費用依法納入企業經營成本。鼓勵銀行卡收費對旅行社、景區售票商戶參照超市和加油站檔次進行計費,進一步研究適當降低對賓館飯店的收費標準。年度土地供應要適當增加旅游業發展用地。積極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灘、垃圾場、廢棄礦山、邊遠海島和可以開發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開發旅游項目。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興辦旅游業。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提高對加快發展旅游業重要意義的認識,強化大旅游和綜合性產業觀念,把旅游業作為新興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加以培育、重點扶持,切實抓好本意見的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國家旅游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并對本意見的貫徹執行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各級旅游行政管理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強協調配合,推動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
國務院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